<杭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50:08
我的一个朋友因打工老板没有给钱,他发信息威胁他的老板,信息内容是
他给他的老板说有人出20万叫他杀死他的儿子说厂里他还放了炸弹老板和我的朋友说你到底要多少钱你才可罢手我的朋友说50万
我想问下我的朋友会判多少年,
可是我的朋友什么行动也没去做
问下这件事严重不严重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